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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送一增值税入账金额处理

编辑:哈尔滨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09-19

“买一赠一”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视同销售”规定,按税法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规范:销售者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扣除,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中“视同销售货物”中“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处理:1)商品和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赠品不视同捐赠不缴纳增值税。此时按照100计算。2)只开具商品发票,赠品没有一起开具,赠品要视同捐赠要缴纳增值税。此时按照110计算。所得税处理:买一送一的赠品不视同捐赠,应将销售总额按照商品和赠品的公允价值比例分摊各自确认销售收入。此时按照100计算。

(1)确认收入时: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按公允价分摊)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际销售金额计算

(2)结转成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3)赠品的账务处理: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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